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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几点思考



【信息时间:2013/12/2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作出重要批示要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也对积极适应小康社会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中国作出了重要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就如何运用群众路线统领平安建设,提高新形势下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努力创造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张家港,进行了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 突出群众需求为导向,共谋平安。
    平安是群众亘古不变的期盼,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在平安建设中只有以群众需求为第一信号,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才能把握平安建设的主动权。一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以建立民情责任区、明确民情责任人、完善民情信息库为抓手,打造“社情民意直通车”,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优势,在村(社区)设立代表、委员工作室,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大力推行市领导“天天听民声”、领导干部“民情日记”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信息,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二是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坚持让利于民,政府在做出决策之前必须认真尊重人民群众的意见,顺应群众正当的利益表达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对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四个方面的风险评估,在推进发展中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和谐统一。三是完善保障群众利益决策机制。强化深入了解民情的决策调研,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让群众更多参与到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来。努力形成充分反映民意的决策导向,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进一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建立健全保障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在发展的每一步、施政的每一策中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 突出群众参与为基础,共建平安。
    没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平安建设就是空中楼阁。只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变只靠政府单一主体的社会管理为群众广泛参与、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形成张家港平安人人有责、平安张家港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夯实平安建设的社会根基。一是实现创建主体的多元化。平安建设光靠政法综治部门、党员干部,显然孤掌难鸣。要积极发动群众、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让广大群众成为平安建设的最大主体。创新社会动员体系,不断壮大平安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力量,打牢平安群众根基。注重转变职能、创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等办法,激发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平安建设。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和联系点共建,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特别是通过推动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二是实现创建载体的现代化。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科技革命正在深刻改变着人类社会生活,也给深化平安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在社会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条件下,平安建设就更加要注重把传统有效做法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科技引领、信息主导的思路,运用好警务信息平台、视频监控系统、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等创建载体,努力实现信息化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促进平安建设的现代化。正确处理好“面对面”与“键对键”的关系,搭建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新平台,拓展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新渠道,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实现创建机制的市场化。平安创建需要大笔资金,有限的财政投入难以满足高标准的需求。完善政府搭台、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建立平安创建市场化运作机制,有力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谁建设谁投资的原则,对新建社区,做到防范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立项、同步验收;按照谁拥有谁投资的原则,督促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产权人完成治安防范设施的改造提升。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参与”原则,设立医疗责任险、物业纠纷险、新市民意外险等,积极引导保险业参与平安建设,既能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公益作用,又保障了市民利益,满足了群众需求。
    三、 突出群众评价为标准,共判平安。
    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群众的意愿是平安建设的“风向标”,群众的评价是平安建设的“试金石”。要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平安建设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考核评判的根本标准,使平安建设成为惠民工程、民心工程。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立足于回应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平安建设评价体系和责任体系。加强群众意见在平安建设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把评判平安建设成效的“表决器”真正交到群众手中,改变以往的平安建设围着指标和排名转,使之成为围绕群众意愿和要求干,实现平安建设的自我评价和群众评判有机统一。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纳入干部责任体系中,作为干部工作绩效的硬指标,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促使各级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实现为民宗旨和公仆角色的回归。二是健全密切群众的工作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方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定期调研制度、蹲点工作制度等,大力开展综治干部走访送等活动,认真撰写民情日记和心得体会,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了解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掌握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实际感受,找准平安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使平安建设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办成群众关注的实事项目。按照“群众出题、干部答题、民意批题”的原则,每年结合实际把食品药品管理、环境安全、校车安全、医疗秩序、交通畅通等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管理难题,电信诈骗、赌博、农村技防监控、小区封闭管理、黑车整治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列为平安建设实事项目。理清问题脉络、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部门联动、设立专项资金、落实长效机制、突出群众监督,以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为有力抓手,深入推进平安张家港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实实在在提升。
    四、 突出群众满意为目标,共享平安。
    生活更加富裕,社会就更要平安。要牢固树立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使群众在参与平安建设的同时,实实在在共享到平安建设的成果。一是以平安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将被征地农民、高校毕业生、特困家庭劳动力、农村集中居住区特困人员列为就业援助重点对象,不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加快构建住房保障梯级供应体系,全面实行医疗、教育、住房、临时生活应急、重残人员生活帮扶等专项救助,着力打造困有所济、老有所养、居有所乐、优有所抚、求有所应、孤有所助的民生工程,以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以平安建设营造宜居环境。把提升公众安全感与营造宜居环境有效结合。健全“年初立项、年中督查、年底评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长效机制,每年整治一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达到“排查一处、整治一片、巩固一方”的良好效果。加大技防投入,在农村,积极推行视频监控延伸工程;在城市,加强老小区技防升级改造,新建小区实行技防准入制验收,提升治安防范水平。强化巡防队伍建设,开展重要节日和治安复杂时期大巡防活动,以社会治安环境的净化,营造安居乐业宜居环境,全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三是以平安建设创新城乡管理。整合资源、转变职能、提升功能,强化市、镇、村(社区)三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管理社会事务、服务群众办事、调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的城乡全覆盖。加快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构建空中巡逻、路面巡防、水域巡查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立体式大防控体系。依托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以网格化管理推进城乡社会管理服务向集中型、精细型、服务型转变,努力创建人民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

作者: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