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立审执一体化”全流程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模式,把“案结事了人和”作为审执工作目标,将“有利于执行”理念融入执法办案全流程。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因签约主播停播引起的合同纠纷,且力促被告当场履行完毕,有效预防了调解后被告方履行不能、执行不能风险,实质性地化解了该起矛盾纠纷。
江某系某演艺公司旗下艺人,双方签订了《艺人经纪合同》,对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后江某合同履行不久便停播至今。因双方沟通未果,演艺公司提起诉讼,提出巨额赔偿。江某对于演艺公司的主张提出异议,认为停播系因正当理由,演艺公司也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违约责任过高。双方就纠纷的处理争议很大。考虑到江某的实际年龄、收入现状、履行能力等,为避免判决引发衍生诉讼和执行不利,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积极组织沟通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就违约责任达成一致意见,江某当场履行完毕。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下一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源治理,用心打好“调解+督促执行”组合拳,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努力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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